
國知辦函管字〔2018〕755號
各有關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知識產權局:
為進一步深化園區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,按照《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管理辦法》(國知發管字〔2016〕43號,以下簡稱“《辦法》”)的規定,決定開展2018年度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(以下簡稱“示范園區”)申報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工作安排
?。ㄒ唬┥陥髸r間。各有關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知識產權局(以下統稱“省局”)推薦工作應于11月15日前完成。
?。ǘ┥陥筚Y格。根據《辦法》第二十條規定,通過考核驗收且在考核驗收后2年內的試點園區具備申報資格。經核,27家試點園區具備申報資格(詳見附件1)。
?。ㄈ┥陥蟪绦?。按照《辦法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,申報工作將按照“園區自愿申報、省局擇優推薦”的程序進行。
1.園區自愿申報。國家知識產權局委托各有關省局受理轄區內園區申報。申報園區按照《辦法》第四條、第六條的規定明確園區類型和申報主體,填報《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申報自評表》(詳見附件2),向省局提出申報,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(證明材料列舉表詳見附件3)。
2.省局擇優推薦。
?。?)各有關省局依據《辦法》第二十條規定的申報條件,對園區申報資格進行審查,擇優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推薦。
?。?)各有關省局按照《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開展專利申請相關政策專項督查的通知》(國知辦發管字〔2018〕27號)的要求,重點審核園區內各類財政資金扶持的專利申請相關政策及落實情況。對存在授權前資助、超額資助以及非正常申請等不符合規定的政策和行為,且消極應對的園區,實行“一票否決”。
二、有關要求
?。ㄒ唬┛傮w要求
各有關省局要高度重視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申報工作,嚴把園區質量關,組織試點有成效、工作有基礎的園區進行申報;具備申報資格的園區要對照《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考核指標》,摸清家底、查找不足,條件成熟再提出申報,并按要求認真準備申報材料。
國家知識產權局將組織專家評審組,按照《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考核指標》以及當前提升專利質量的相關政策,對各有關省局推薦的園區進行綜合評比、集中評定,擇優遴選一定數量的園區批準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。
?。ǘ┥陥蟛牧弦?/p>
1.各申報園區要按照填寫說明,據實填報《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申報自評表》。證明材料務求簡練,每個指標提供兩至三份最具代表性的即可,避免大量同類材料堆砌;篇幅較長的材料可以僅提供封面或目錄及具有證明力的相關頁,并對相關章節內容進行下劃線標注;將證明材料按對應指標順序編制目錄,注明頁碼;同一證明材料可以同時證明多個指標的,應采取引用方式,不必重復提交;對需要通過計算得出的定量指標,須列明具體數據和運算過程,切勿直接填寫計算結果。
2.各有關省局要認真審核各申報園區的申報材料和自評得分,確保申報材料完整、真實、準確。對以不當方式影響評定結果或在申報材料中弄虛作假的,經查實后,取消其申報資格;已取得示范稱號的,予以取消,并通報批評。
3.請各有關省局于11月15日前,將省局推薦函、園區填報的《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申報自評表》(可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下載)及相關證明材料等書面材料,紙件(2份)報送至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(原專利管理司),申報表電子件發送至電子郵箱(yuanquip@126.com)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具備申報資格的園區名單
2.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申報自評表
3.證明材料列舉表
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
2018年10月31日
?。撓等思半娫挘褐R產權運用促進司 徐俊峰 馮絲雨 010—62086568 62086559)
(原文鏈接:http://211.157.104.86:8080/ogic/view/govinfo!detail.jhtml?id=4179)
(編輯:汪誠)